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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参加第四届中国“互联网 +” 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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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办公室
  • 发布时间:2018-0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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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系、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进一步激发高校学生创新创业热情,展示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成果,搭建大学生创新业项目与社会投资对接平台,教育部发布了《教育部关于举办第四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教高函〔2018〕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举办第四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广西赛区选拔赛的通知》(桂教高教〔2018〕17号)。经研究,我校将组织大学生参加第四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现将参赛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勇立时代潮头敢闯会创  扎根中国大地书写人生华章.

二、比赛赛制

大赛采用校级初赛、省级复赛、全国总决赛三级赛制。

三、组织机构

本次大赛由中国教育部、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务院侨务办公室、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共青团中央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共同主办,厦门大学承办。

大赛校级初赛由桂林电子科技大学信息科技学院主办,学校教务科技部、团委共同承办。

四、参赛项目要求及参赛对象

参赛项目要求及类型详见《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举办第四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广西赛区选拔赛的通知》(桂教高教〔2018〕17号)。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大赛分为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和就业型创业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一)创意组

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2018年5月31日(以下时间均包含当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二)初创组

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5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3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三)成长组

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5年3月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5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3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可借用他人项目参赛。已获往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再报名参赛。

初创组、成长组、就业型创业组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3。

高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师生共创项目不能参加创意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0%(其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5%)。

我校将组织学生参加创意组、初创组和成长组的比赛。参赛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一)“互联网+”互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二)“互联网+”互制造业,包括智能硬件、先进制造、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三)“互联网+”互信息技术服务,包括人工智能技术、物联网技术、网络空间安全技术、大数据、云计算、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等;

(四)“互联网+”互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五)“互联网+”互社会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教育培训、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六)“互联网+”互公益创业,以社会价值为导向的非盈利性创业。

五、“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及赛道

(一)“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

大赛同期举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鼓励青年从广西贫困地区的实际出发,充分发挥创新性,将技术和扶贫工作相结合,服务广大农村,助力精准脱贫;推动我区创新创业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相融合,引导青年走进革命老区、贫困地区,接受思想洗礼、学习革命精神、传承红色基因,提高实践能力,用创新创业成果服务老区建设和发展,打造覆盖全区范围的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大课堂”(具体活动方案见附件1)。

(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大赛增设“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参加此赛道的项目须为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各高校要组织大学生创新创业团队到各自对接的县、乡、村和农户,从质量兴农、绿色兴农、科技兴农、电商兴农、教育兴农等多个方面开展帮扶工作,推动当地社会经济建设,助力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

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可自主选择参加主赛道或“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比赛,但只能选择参加一个赛道。

六、参赛报名及要求

(一)参赛报名。参赛团队可通过登录大赛官网“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cn)、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或“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任一方式进行报名。

(二)参赛项目来源。区教育厅已经明确,参赛团队不用纠结于是否含有“互联网”三个字的题目或项目,“互联网+”只是个时代标签而已,符合参赛要求创新创业项目均可报名参赛。

 (1)要求2016、2017、2018年度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具体项目见附件3、附件4、附件5)必须报名参赛,如不参赛,下一年度按比例削减系部大创名额。

 (2)已参加过其他各类学科竞赛的项目均可报名参赛;

 (3)教师科研转化项目均可报名参赛;

 (4)符合大赛参赛要求的其他项目均可报名参赛。

各系部报名目标分配。学校综合考虑各系部的大创项目数和学生人数,分配各系部的报名项数预期目标(见附件6),各系部务必在2018年6月5日前按预期目标组织学生完成网上报名。

六、校级初赛评审程序

校级初赛评审的宗旨是遴选出我校优秀项目参加广西区赛。

1.各系初评。学校综合考虑各系部报名团队数和创新创业教育工作情况,分配各系部推荐区赛名额(具体名额另行通知)。各系部组织本系部学生为负责人的项目初评工作,并根据分配推荐区赛名额按系部初评排序,于6月6日前以系为单位报送材料:将第四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广西赛区选拔赛项目推荐表(附件7)、项目申报书( 附件8)、项目计划书纸质版各1份报送行政楼105办公室;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email protected]不接受学生个人单独报送项目材料。

2.学校评审。学校教务科技部和团委负责组织专家对各系部推荐项目进行评审,择优推荐参加区赛项目。评审答辩时间另行通知,评审推荐结果在学校进行公示。

七、提交材料要求

(一)项目申报书:项目申报书电子版名称以“系部名称-创意/初创/成长组-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姓名-申报书”的方式命名(如:信息-创意组-项目名称-张三-申报书)。

(二)项目计划书:创意组根据团队创意设计撰写项目计划书;初创组、成长组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撰写项目计划书,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投资协议及其他佐证材料(专利、著作、政府批文、鉴定材料等)。计划书内容主要包括:产品/服务介绍、市场分析及定位、商业模式、营销策略、财务分析、风险控制、团队介绍及其他说明。项目计划书电子版以“系部名称-创意/初创/成长组-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姓名-计划书”的方式命名。

八、其他事项

(一)各系部要认真做好大赛的宣传、发动工作,组织和鼓励学生积极参与大赛,为参赛团队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支持;要把大赛作为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重要抓手,积极推进学生创新创业训练和实践,切实提高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

(二)各系部的报名和获奖情况将作为系部年终考核指标体系中创新创业项目开展情况的重要依据。

(三)其他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附件1: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转发关于举办第四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pdf

            附件2:桂教高教〔2018〕17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举办第四届中国“互联网 ”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广西赛区选拔赛的通知.pdf

             附件3:大赛学生参赛手册

              附件4.2016年大创项目汇总表.xls

               附件5.2017年大创项目汇总表.doc

               附件6.2018年大创项目汇总表.xls

               附件7.各系部报名项数预期目标分配.doc

               附件8:第四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广西赛区选拔赛汇总表.xls

               附件9:第四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广西赛区选拔赛申报书.doc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信息科技学院

                                    2018年5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