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评审管理服务暂行办法的通知》(桂人社规〔2021〕11号)、《关于印发规范我区职称重新确认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桂职办〔2020〕 13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深化高等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人社发〔2022〕67号)和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决定开展学校2023年职称认定和职称重新确认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办理时间
(一)职称认定:2023年4月10日一9月30日。个人申报截止时间为9月10日,申报材料退改截止时间为9月25日。
(二)职称重新确认:2023年4月10日一6月30日。个人申报截止时间为5月31日,申报材料退改截止时间为6月5日。
二、申报流程、填报说明及材料清单
详见《关于开展学校2023年职称认定和职称重新确认工作的通知(桂信职改办〔2023〕3号)》及附件。根据职称申报信息化要求,所有申报职称认定、职称重新确认的,均上网登录系统(网址:http://www.gxrczc.com),注册个人账户,按系统要求填写有关内容,提交材料。
三、其他说明
(一)请各单位、各部门积极组织须职称认定和职称重新确认的人员进行网上申报工作,将《2023年职称认定报名汇总表》(见附件7)电子档于2023年6月15日前发至邮箱:[email protected]。
(二)如遇国家、自治区职改管理部门重大政策调整,按新的规定执行。
未尽事宜,请咨询学校职改办,联系人:梁老师、谢老师,联系电话:2290552。
学校职改办
2023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