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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学生活动室及计算机基础实验室三设备采购项目的更正公告(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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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供稿:蒋春妹
  • 审稿:蒋倩
  • 来源:资产管理部
  • 发布时间:2019-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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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供应商:

一、项目名称:学生活动室及计算机基础实验室三设备采购

二、项目编号:YLGLC20191006-ZY

三、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云之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桂林市临桂区西城北路2号耀辉•美好家园2幢12层

项目联系人:刘芳芳、黄钏钏

联系电话:0773-2887388、2887399

四、首次公告日期:2019年6月14日

五、更正日期:2019年6月25日

六、现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内容作出如下更正:

1.竞争性磋商文件第12页“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第四条 竞争性磋商(简称磋商)与评审”第22.6款原要求为:“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现更正为:“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2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2.竞争性磋商文件第12页“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第四条 竞争性磋商(简称磋商)与评审”第22.7.1款原要求为:“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密封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

现更正为:“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密封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2”。

3.竞争性磋商文件第12页“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第四条 竞争性磋商(简称磋商)与评审”第22.7.2款原要求为:“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需由磋商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含3家)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密封提交最后报价”;

现更正为:“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磋商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2家以上(含2家)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密封提交最后报价”。

4.竞争性磋商文件第14页“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第四条 竞争性磋商(简称磋商)与评审”第27款(3)项原要求为:“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现更正为:“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2家的”。

5.竞争性磋商文件第20页“第三章 项目采购需求”A分标第1项号货物“主扩声音箱”采购需求(技术参数、性能、配置等要求)原要求为:“★可扩展为有源带DSP处理音箱,扩展后有源音箱应具有2通道D类数字功率放大模块,具有多通道DSP处理模块选择,扩展后带DSP处理功率放大模块物理连接以及DSP处理软件应具有以下端口、标识及功能”;

现更正为:“★要求为有源带DSP处理音箱,有源音箱应具有2通道D类数字功率放大模块,具有多通道DSP处理模块选择,带DSP处理功率放大模块物理连接以及DSP处理软件应具有以下端口、标识及功能”。

6.竞争性磋商文件第21页“第三章 项目采购需求”A分标第1项号货物“主扩声音箱”采购需求(技术参数、性能、配置等要求)中第(12)点原要求为:“供应商于响应文件中必须提供所竞产品符合以上(1)-(11)项技术要求的证明材料,该证明材料可以是产品技术说明书”;

现更正为:“供应商于响应文件中必须提供所竞产品符合或优于以上(1)-(10)项技术要求的证明材料,该证明材料可以是产品技术说明书”。

7.竞争性磋商文件第21页“第三章 项目采购需求”A分标第2项号货物“主扩声功率放大器”采购需求(技术参数、性能、配置等要求)中第1点原要求为:“★1.可升级为具有DANTE网络音频传输功率放大器”;

现更正为:“★1.具有DANTE网络音频传输功率放大器”。

8.竞争性磋商文件第27页“第三章 项目采购需求”A分标“其它要求”第2点原要求为:“供应商于响应文件中必须提供所竞本分标第1项号“主扩声音箱”产品由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认证资格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检测报告官网查询截图及官网链接,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于磋商小组规定时间内提供该检测报告原件进行核查。如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该检测报告原件进行核查,或经磋商小组核查,供应商于响应文件中提供的检测报告复印件与所提供的核查原件不符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现更正为:“供应商于响应文件中必须提供所竞本分标第1项号“主扩声音箱”产品由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认证资格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检测报告官网查询截图及官网链接,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9.时间更正:

(1)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原为:“2019年6月14日至2019年6月21日止的正常工作时间,正常工作时间是指每日上午9时00分-12时00分,下午1时00分-5时00分,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办理业务”;

现更正为:“2019年6月14日至2019年6月28日止的正常工作时间,正常工作时间是指每日上午9时00分-12时00分, 下午1时00分-5时00分,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办理业务”。

(2)磋商保证金金额交纳截止时间原为:“2019年6月27日上午10时00分前”;

现更正为:“2019年7月5日上午10时00分前”。

(3)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原为:“2019年6月27日上午10时00分前”;

现更正为:“2019年7月5日上午10时00分前”。

(4)响应文件递交起止时间原为:“2019年6月27日上午9时00分至10时00分”;

现更正为:“2019年7月5日上午9时00分至10时00分”。

(5)因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已作更正,本项目A分标现场考察统一集合时间确定为:2019年7月1日上午10时00分至10时30分。


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涉及以上更正内容的,作相应更正,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信息科技学院

                                                                     2019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