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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派我校2018年优秀教师出国访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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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办公室
  • 发布时间:2018-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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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及个人:

为拓宽我校教师的国际化视野,进一步加大师资培养和学术梯队的建设力度,提高教学与科研能力,2018年拟选派2名优秀教师赴英国进修。现就选派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访学内容及形式

1、时间:3个月。

2、国家:英国。

3、形式:以课程进修为主,科研调查和语言学习为辅。

二、选派条件

1、热爱祖国,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教学、科研等方面工作表现突出。具有为学校发展服务的责任感和事业心。

2、专业带头人、承担专业核心课程等骨干教师。

3、在我校工作满3年,一般应具有硕士学位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4、符合进修、访问学校的专业、英语等条件。

5、根据学校发展需要,对学校建设有突出贡献,科研成绩显著的,以上条件可适当放宽。

三、程序

1、符合选派条件的个人填写《桂林电子科技大学信息科技学院教师出国进修、访问申请表》(详见附件),向所在系(部)提出申请。

2、各系部推荐1名出国进修、访问候选人,并于5月4日前报送材料至人力资源部。

3、学校组织评审小组,根据学科发展需要,考虑学科差异,并结合申请人贡献、工作业绩和科研潜力,进行择优选派,初步确定出国进修名单。

4、网上公示出国进修名单及申报材料。

5、经校长办公会审批确定出国进修名单。

四、费用及待遇

1、访学期间发放其岗位工资(含服务工资),停发其岗位津贴(含工作性津贴)、绩效工资、交通补贴、生活补贴及奖励性绩效。

2、经学校批准的教师,出国访学费用由学校资助,标准具体参照《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调整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奖学金资助标准的通知》(财教﹝2010﹞286号)标准执行。

3、访学期间享有与在岗教师同等福利,可正常申报专业技术职务。

五、其他

1、经学校批准,同意选派出国的教师本人和学校签订双方协议书。

2、访学结束后应按期回国,在回国后一周内向人力资源部报到,并提交出国留学成果书面报告及相应证书的原件(复印件),并面向全校教职工做1次学习成果交流会。

3、教师访学期满回校工作后,须在学校服务满5年。服务期内申请离职的,按照已签订的双方协议承担责任。

4、未尽事宜请联系人力资源部,联系电话2290552.

 

附件: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信息科技学院教师出国进修、访问申请表》

 

人力资源部

 2018年4月23日